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关于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华革吴祺光爱心助学金”的通知》(学工部函〔2021〕27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资助评定工作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学院评定审核,现将“华革吴祺光爱心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
评选结果如下:
姓名 |
班级 |
本学年平均成绩 |
学习、综测排名 |
刘怡 |
草业1801班 |
88.05 |
3/41、3/41 |
对评选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保证情况属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4-6285992
办 公 室:实验大楼404B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委员会
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