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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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农业大学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根据《关于推荐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晋教技评函〔2023〕46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推荐专家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熟悉教育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在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的管理。

(二)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或者从事电教、教研、督导评估工作十年以上,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领域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

3.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发展方向。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政策研究的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政策研究工作满十年的教育管理人员。

二、推荐要求及流程

1.专家入库实行个人申请、院(部)审核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

2.请拟推荐专家于12月18日前登录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sxsjyggfw.cn/jytzjk),自行填报相关详细信息。填报完成后自行从系统导出《专家信息表》(附件2、3),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院(部)进行审核签章。

4.学院将于12月20日前完成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并将《专家信息表》(附件2、3)签字盖章后和《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学管理楼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79133171@qq.com。

5.学校于12月25日前向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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