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2〕41号)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建设品德高尚、学养深厚、守正创新的导师队伍,提高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本年度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要求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自愿、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成果填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现在。
2. 材料审核
(1)草业学院党委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审核;
(2)科研管理部或社会服务部负责对申请人的相关项目及经费进行审核,组织人事部负责对申请人的职称条件进行审核。
材料审核环节需个人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办理。
3. 初审及公示
草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业务条件进行逐项认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同时审核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实际学术水平和能力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按审核结果(含认定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汇总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硕士生导师遴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纳入导师库。博士生导师遴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后进行专家复核,送校外专家评审。
二、材料提交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请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8日18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实验大楼402B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
2. 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按个人单独装袋,列出清单,贴在醒目处。还须将支撑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同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 SCI、EI收录的论文务必提供检索报告,中文期刊提供期刊原件;
2. 不在遴选时间和级别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以及与遴选条件无关的证明材料不予接收。
草业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