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43号),现启动2023年“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23年是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工程”的第一年,为扩大支持面,本年度仅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工程”一般项目,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10万元,按4:3:3的比例分三年下达经费。
2.项目选题既要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也要体现《“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原则。
3.项目申报要求严格执行《“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三年,即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申报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既往(近五年)业绩证明。
4.合作协议(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或资金匹配承诺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三、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报送至实验大楼402B办公室。
(2)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秘书。
(3)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中午12点前。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4.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