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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办学治院各项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均需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依据

《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农大党字〔202551《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实施方案《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党建工作考核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中的《2025年度党的建设考核指标》内容为主。按照《党的建设考核指标》进行总结自评,组织人事部等部门对学院开展考核测评。2026112日前将总结自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组织人事部。

(二)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

1.对各教学机构、直属科研机构重点发展指标的考核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实施方案》(农大党字〔202551号)要求执行,按照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1.撰写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和中层副职)要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撰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总结3000字左右,个人报告2000字左右),并且要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含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等情况纳入总结和报告2026116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的电子版(放在一个word文档)发至zzrs@sxau.edu.cnsxndjjwbgs@126.com。学校将在OA系统内集中公示,以便教职工浏览。

2.单位内部测评

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述职述廉测评自行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代表班子和个人在本单位公开述职述廉,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书面述职述廉。届时学校将派考核工作组实地测评和查访核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部门、各单位与考核工作组商定。

3.学校层面测评

学校将召开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会,届时将进行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校领导测评、中层互评。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教职工年度考核

1. 中层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和中层副职)的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由所在部门、单位按照《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于2025121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

2.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根据工作岗位填写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待学校公布考核结果后,报送组织人事部。有关表格在OA系统年度考核专栏下载。

四、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云峰      

 员:梁海青  高文俊   夏方山   王永新  

岑慧芳  刁华杰            

2.考核分类

学院根据人员分类具体按工勤岗、管理岗、教师科研岗、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四类进行考核。

1类:包括草地生态系所有教师,由系主任组织考核。

2类:包括草业生产系所有教师,由系主任组织考核。

3类:教辅及工勤人员,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考核。

4类:行政管理及辅导员,由党政办负责组织考核

3.考核时间及程序

1)全体人员应于2025124日前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将2份纸质版交给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人员,实行双岗位双考核,除填写“管理岗”登记表之外,还要填写相应的“教学科研岗”或“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登记表。

2)各系(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在被考核人员个人总结并征集师生员工、教师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评语、考核档次意见,125日将结果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公示。对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入校工作时间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事项

1.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全校教职工的表现,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以年度工作实绩为重点。

1)管理类

管理类人员的考核以其是否胜任现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结合岗聘实际,主要考核各管理人员具体履行各科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进行创新管理的情况。

2)教师科研岗

教学科研类人员的考核应包含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主要以高水平教学、科研、标志性成果以及相关的重大社会服务工作为主要依据。

3)教辅及工勤岗

教学实验人员主要考核其承担的教学实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工勤岗人员的主要考核其在本工种(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2.考核原则

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3.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的20%以内。

4.考核标准

各类岗位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成绩突出。

合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悉,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较熟练,能够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2)管理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合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够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3)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能够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无责任事故或严重失误,注重劳动安全,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六、考核结果运用及反馈

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作为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以及发放奖励性绩效等评定的依据。

学院在确定考核等级以后,将在学院公示结果,并将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考核结果及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本人,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向学院提出不同意见或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1.初次就业的新进人员,本年度工作不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非首次就业的新进人员,本年度工作合并满半年的(含试用期)确定档次,不满半年的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由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

4.派出挂职、援派、驻外的人员,外派超过半年的由接收单位考核,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5.派出学习培训、访问学者、出国留学人员、攻读学位人员和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要向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单位征求学习培训表现、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意见建议,综合确定档次。

6.本年度病假(因工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7.受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组织处理调整职务、诫勉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受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留党察看处分、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受因其他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受政务记过处分的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受组织处理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8.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

9.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0.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接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

11.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除按本方案考核之外,还需执行其他有关领导干部考核的规定。

12.其他未列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1. 考核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考核工作的文件,严格按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和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2. 各考核负责部门、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严守考核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坚决防止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