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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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办法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研究生不断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品质,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学校研究生评优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研究生评优工作办法。

一、评优奖项及评选范围

(一)奖项类别

评优共分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三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1. 在规定学制内按时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在校、非定向),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

1)该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学术道德和考试诚信者;

4)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者;

5)未按时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严守科学道德;

3.成绩优异,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

4. 学习勤奋,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有其他突出科研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或在国际性、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竞赛中成绩优异。

5.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英文)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检索报告或刊源检索报告和论文DOI号,且能在其官网检索。在论文正式发表前不能对作者排名和单位署名等信息做任何改动。在评审中,研究生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因弄虚作假而获得荣誉的,立即撤消其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过硬,关心学校大事,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承担学校、学院交付的各项任务;

2. 在班级、学院或学校任主要研究生干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倡导的各项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3. 学习刻苦,勤奋钻研,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

(三)“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 热爱集体,品德优良,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生活中严于律己,助人为乐,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凝聚力。

四、评选计分办法

(一)论文计分:

论文等级

论文

备注

T 级期刊论文

200

分规则:

1.见刊:中文文章提供原件,或英文文章提供文章检索证明:按100%分。

2.中文文章网络首发同时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或在线发表暂时没有收录的英文文章需提供SCI刊源检索报告和网页版论文:按80%分。

3.发表文章仅有录用证明及版面费缴纳证明:按50%分(不收版面费的杂志需提供相关证明)。

4.同等条件下,看影响因子。

G1 级期刊论文

60

G2+级期刊论文

45

G2 级期刊论文

35

G3+级期刊论文

25

G3 级期刊论文

20

G4 级期刊论文

10

G5 级期刊论文或单 CSCD 刊论文

5

单北大中文核心级期刊论文或单 CSCD 扩展期刊论文

5

(二)发明专利计分:只计排名前3,按排名123分别计30分、15分、5分。

(三)品种审定计分:国审品种按照额定名额,计60分;省审品种按照额定名额,计20分。

(四)制定标准计分:制定国家标准按照排名前5,计30分;制定行业标准按照排名前3,计20分;制定地方标准按照排名前3,计10分;制定团体标准按照排名前3,计5分。

(五)科技奖项计分:获得国家级奖项按照额定名额,计200分;获得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项按照额定名额,计30分;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下奖项按照排名前3,计20分。

(六)软件著作权计分:只计排名第一,计10分。

(七)项目计分:主持1项国家级研究生类项目计100分,主持1项省级研究生类项目计10分。

(八)竞赛获奖计分: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计60分、二等奖计40分、三等奖及以下计20分。其中团体赛排名第一计50%,其他人合计50%(平均分配);个人赛除外。

(九)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作报告且发表可检索的会议摘要或论文1篇,计5分;在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作报告且发表可检索的会议摘要或论文1篇,计3分。

(十)如出现得分相同者,按中期考核成绩排名,若中期考核成绩排名相同,则按开题报告成绩排名。

(十一)参评各类成果认定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五、评选程序

1. 研究生本人申请。研究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请审批登记表。

2. 导师推荐。导师综合研究生日常学习态度、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等多方面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3. 工作组评审。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组,认真评审申报材料,听取导师和分团委意见,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4. 学院公示。学院对初评名单和相应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草业学院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