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2〕35号)及教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4〕1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三全育人”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导作用,完善草业科学专业本科生学业支持体系,有效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经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特制订草业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
一、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员由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分团委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和学生辅导员担任。
二、学生职责
1、每位草业科学专业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学业导师。
2、学生应尊重导师,虚心求教,主动与导师联系,配合导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想法或不同意见应及时与导师沟通,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及学习工作等情况。
3、自觉遵守所在实验室、课题组等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导师及其团队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验实习等活动,并按时完成导师交给的学习任务。
4、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在导师指导下获得具体专业方向的知识和技能。
5、保送或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在草业学院内部更换导师。
三、本科生学业导师的任职条件
凡受聘的草业学院在岗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均应承担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并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专职科研岗教师或退休教师有意愿担任本科生的学业导师的,经学院审核后可推荐担任。具体要求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治学严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3、熟悉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和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4、熟悉学院及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院及学校的教学运行机制。
四、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
1、立德树人。导师要以德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做好学业指导和帮扶,引导学生明确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帮助学生认识专业,了解培养方案,明确学习目标,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制订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学习计划,增强专业自信心。指导学生选课和合理安排学习进程。
3、学术引导。充分利用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积极吸纳学生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学术研究方法与规范教育,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实训以及撰写读书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工作(2021级-2024级学业导师制主要课程安排详见表1),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以及科研素养。
表1 草业学院学业导师主要课程安排
课程 |
课程编号 |
开课学期 |
草业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
421B3007 |
第7学期 |
创新思维与科研训练 |
421A3006 |
第5-8学期 |
毕业实习 |
402A3007 |
7-8学期 |
毕业论文 |
40213001 |
7-8学期 |
4、职业规划辅导。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做好思想准备,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为希望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考研方向指导。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5、创新创业指导。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6、学业导师应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分散指导为主、分散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集中指导活动主要包括专题讲座、座谈讨论、集中答疑、读书交流会等方式;个别指导可以采取面对面谈心谈话、邮件、短信沟通等多种形式。
7、学业导师应建立导师指导工作日志,完整记录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客观分析与评价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并于每学期期末提交学院(部)存档备查。
五、本科生学业导师遴选聘任
1、学院拟聘导师人选由学院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中遴选,经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2、本科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确定学业导师,学生和学业导师实行双向选择,由本科教学秘书和分团委负责人牵头组织,学院领导小组统一聘任,聘任后须保持师生联系的相对稳定,不能私自调整。指导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总结,导师或学生发生变化的由领导小组个别调配,聘任结果每学年初在本科教学秘书处备案。
3、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公布聘任学业导师的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学院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和师生比,最终确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名单。
六、本科生学业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成立由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生学业导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2、学院按年度做好学业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学院评价3个部分构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结果将在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
3、学院将担任学业导师情况作为专任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学院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授予“优秀学业导师”称号,“优秀学业导师”从学院考核为优秀的名单中复评产生。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教师,在学院津贴绩效、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考核合格的学业导师学院按每年每生10学时计算工作量,并在绩效发放中予以体现。
5、学业导师不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工作考核不合格,则不计工作量,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和学业导师资格。
七、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实施安排
1、名额分配
学业导师应对学生四年内连续指导,每位学业导师原则上每个年级指导3-6名本科生,且四个年级总数不超过24名。如学生未选到学业导师,则学院直接分配学业导师。如导师未选够最低名额要求的学生数,则学院直接分配学生;如导师均已选够最低名额要求的学生数,但仍有学生未能选到导师,则学院从学生数量最少的导师开始直接分配学生。
2、实施程序
(1)教师填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个人简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信息。学院确定学业导师名单,向学生公布,并安排咨询。
(2)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学业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细则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学业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学业导师志愿,每人限报3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5)将学业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10月下旬完成本科生学业导师制选聘工作。
八、本暂行办法自2024年6月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草业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草业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3《草业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学生评议表》
附件4《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日志》
附件5《草业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