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山西农业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试行)》,践行专业认证质量管理要求,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进学院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草业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草业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与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的评价管理,以及利用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教学的工作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全面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贯彻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分析问题、提出思路的基本做法,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四条 学院建立院、系、教师三级教学质量评价运行体制。
(一)学院综合办根据教务部意见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并做好宣传与解读工作,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各系主任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督促各系教师与相关人员及时完成评价工作,并监督教师与相关人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三)教师是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的执行者,要及时做好课程评价工作,并及时改进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差距。
第五条 教师要不断完善、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与考核体系,保障教学质量评价依据的教学材料具有较强的目标达成支撑度。知识达成通过简答题、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等评价;技能达成通过实践实验、论述题、计算题、课程设计(论文)、综合实验等评价。
第六条 学院向学校教务部及时提交草业科学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有效性审查。
第七条 学院组织必修课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建立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制度完成课程评价。
(一)每次课程结束提交成绩后,各专业必修课课程负责人组织代课教师对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并撰写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二)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评价内容为所有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的各种考核材料的成绩。
定量评价,根据考核材料的支撑权重与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课程达成度值=各项课程目标达成值的和(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目标值)
式中:课程教学考核方式与权重值依据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与权重值依据为人才培养方案。
定性评价依据学生各种考核材料的成绩与课堂教学表现等进行宏观判定,也可通过学生学习调查结果分析得出。
(三)评价结束后要撰写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名称为《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20**-20**学年第*学期《***》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课程教学基本情况、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矩阵表、课程各类成绩情况、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表、课程教学达成度原因分析及附表学生各类成绩计算表。课程达成度原因分析要体现学生、教师与领导的评教结果,阐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影响。
第八条 学院根据学校建立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制度完成评价报告。
(一)学生毕业后的暑假或秋季学期初,学院专业负责人对当年毕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成绩分析法。计算公式为:
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x为支撑课程数,B为支撑课程的实际达成度值;Y为课程的目标达成值。
毕业要求达成度=各条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和
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一般专业不得低于65%、一流专业不得低于75%。
(三)毕业要求达成度按专业撰写评价报告。报告名称为《山西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本专业必修课程开设情况、各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权重值;逐项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与差距,提出毕业要求达成度不足的课程清单与主要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 学院根据学校建立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制度完成评价报告。
(一)每次培养方案修订前,学院专业负责人或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要对毕业后5年及以上的草业科学专业进行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并分专业撰写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完成。评价前,学院制定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设计调研表格、明确任务分工。评价中必须有毕业生、行业专家与企业人员参加。
(二)评价内容至少包括毕业学生工作领域、目前工作岗位、学生本人对岗位胜任能力的评价、学生所在岗位上级领导对学生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学生与用人单位对学生毕业知识与能力要求的建议等。
(三)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分专业撰写报告。报告名称为《山西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年)》。报告内容包括评价方案设计;专业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利益相关者的认同度;课程设计、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提出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的完善意见。
第十条 学院根据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持续改进制度进行改进。
(一)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纳入教师与学院教学工作考核范围。教师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纳入课程教学档案材料范围。
(二)教师要准确查找教学质量评价中发现的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在后续教学中加以完善改进;完善改进情况在下次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单条阐述,详细指出改进的措施及改进后的效果。
(三)学院及时将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与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时研究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和存在问题课程的整改意见,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更加优化,实现人才培养方案常态化完善。专业修订说明要就专业培养目标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进行专条说明。
(四)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达成度不得低于60%。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草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