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实验室在学术委员会与办公室指导和管理下运行。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研究内容、研究方向、项目申请、成果凝练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设实验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对实验室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包括人员聘用、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硬件设施的维护等。实验室主任应有突出的领军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获得博士学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经成员大会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报批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各方向学术带头人,负责组织各方向科学研究活动;实验室骨干成员在组织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确保研究的先进性、严谨性,避免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发生。具体管理措施见附件草地生态保护与利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校内基地土地管理办法、智能温室管理办法等具体文件。

2.人员聘用及流动

实验室成员引进、聘用必须符合实验室科研方向的需求,并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和创新能力。聘用人员须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各个研究方向的组成人员年龄、职称和学历结构互补。团队成员在生产、生态、技术集成、产业化应用等各领域不同层次上合理分工,可以协同攻关,做到优势互补。

实验室成员在“流动不调动”的原则基础上,建立人员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推动研究站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人员聘用与流动,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人员聘用由下设部门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互补和人员结构要求提出,被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由秘书处、核心成员和负责人综合审查,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2/3团队成员表决通过。成员要求退出时,须提交书面材料,由相关核心成员调查原因,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准予办理。

3.实验室开放合作、共享情况

参照《大型仪器设备网上预约、共享办法》,大型仪器设备坚持中心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发挥效益的原则,应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仪器设备向校内和社会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开放使用。参与共享的仪器设备实行预约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方式,在满足中心科研需求的前提下,酌情向校外开放,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予以支持与协助,不得无理拒绝。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以开放共享推动解决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的问题。

4.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仪器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全面管理、保障所负责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负责测试任务的承揽、分配及测试结果的审核等工作,对设备使用人员的指导、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科研仪器使用参照《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预约式管理,进入实验室做实验人员要提前3天预约,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先后顺序排出时间,签好实验室使用单,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进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签字,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实验室管理员签字,并学习实验注意事项等后方可进行实验。科研仪器使用参照操作规程,在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后进行。仪器的清洁维护、试剂药品的使用,均按照依托单位规章制度进行。